两用物项出口管制
民用电子产品也可能是管制物项:2026 年欧盟管制清单更新新增了感应式旋转编码器、半导体制造设备和先进计算芯片等。
- 法规编号
- 条例 (EU) 2021/821
- 状态
- 已适用
- 来源最近核查
内容审核 DI(FH) Herbert Schrank · 来源最近核查
关键日期——及早准备
截至- 1条例 (EU) 2021/821 适用已过
- 2欧盟委员会通过附件 I 的 2026 年更新(于官方公报公布时生效)已过
请及时做好准备——核查哪些义务适用于您的产品。
概述
欧盟两用物项条例管制具有民用和军用用途的货物、软件和技术的出口、中介、技术援助、过境和转让。附件 I(管制清单)每年更新。2026 年 9 月 14 日,欧盟委员会通过了 2026 年更新,将在两个月审查期结束后于官方公报公布时生效。制裁制度(如针对俄罗斯和白俄罗斯)另行适用。
适用对象
出口商、再出口商、中介、技术援助提供者,以及将受控技术(包括通过电子邮件、云或远程支持)转移出欧盟的任何人。
您需要做什么
- 出口前对照附件 I 对货物、软件和技术进行分类——包括备件和固件。
- 对照制裁名单筛查最终用户和目的地;按要求在合同中加入“禁止再出口至俄罗斯”条款。
- 注意无形转让:向境外发送受控技术资料可能需要许可证。
事实核查
不正确 “两用物项指武器,我们的传感器和电力电子是民用的。”
管制清单依据技术参数而非预期用途;全面管控(catch-all)条款也可能因最终用途而涵盖未列名物项。例如 2026 年更新新增了基于感应传感的旋转编码器和先进计算集成电路。
部分正确 “我们只从亚洲进口,出口管制无关。”
进口本身无需依据该条例取得许可,但再出口、向欧盟以外地点交付备件或提供远程技术支持可能需要许可——且无论如何都须进行制裁筛查。
来源
- 条例 (EU) 2021/821(两用物项)——官方公报文本 (打开外部网站) ↗
- 两用物项出口 (打开外部网站) ↗
- 2026 年欧盟两用物项管制清单更新(2026 年 9 月 14 日) (打开外部网站) ↗
一般信息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只有在《欧盟官方公报》和奥地利《联邦法律公报》上公布的文本才是作准文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