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无线电设备指令》——网络安全
自 2025 年 8 月 1 日起,联网无线电设备必须保护网络、个人数据并防范欺诈——直至 2027 年 12 月 11 日由 CRA 接替。
- 法规编号
- 授权条例 (EU) 2022/30 · EN 18031
- 状态
- 已适用
- 来源最近核查
内容审核 DI(FH) Herbert Schrank · 来源最近核查
关键日期——及早准备
截至下一日期: (还有 435 天) — 由授权条例 (EU) 2026/339 废止——由 CRA 接替
- 1网络安全要求强制适用已过
- 2由授权条例 (EU) 2026/339 废止——由 CRA 接替即将到来
请及时做好准备——核查哪些义务适用于您的产品。
概述
授权条例 (EU) 2022/30 启用了无线电设备指令 2014/53/EU 第 3 条第 3 款 (d)、(e)、(f) 项的网络安全基本要求。协调标准 EN 18031-1/-2/-3 的引用已于 2025 年 1 月在《欧盟官方公报》上公布,但附有限制。2026 年 2 月,欧盟委员会通过授权条例 (EU) 2026/339,自 2027 年 12 月 11 日(CRA 适用之日)起废止上述规定。
适用对象
以下无线电设备的制造商、进口商和分销商:可直接或经其他设备联网通信的无线电设备(Wi-Fi、蓝牙、蜂窝、LoRa、Zigbee……);处理个人数据的可穿戴设备、玩具和育儿类无线电设备(即使不联网);以及可进行货币或虚拟货币转移的联网无线电设备。
您需要做什么
- 逐一核查无线电产品是否适用第 3 条第 3 款 (d)、(e) 或 (f) 项——“联网”包括通过中枢设备(hub)或手机连接。
- 以 EN 18031 或其他证据证明合规;若属于《欧盟官方公报》对该标准引用所附限制的情形(例如用户可选择不设密码),仅凭自我声明不够——须由公告机构参与。
- 进口商:确保已进行合格评定,且欧盟符合性声明涵盖第 3 条第 3 款 (d) 至 (f) 项;良好做法:核对测试证据与实际出货固件是否一致。
事实核查
不正确 “RED 网络安全规则 2027 年就结束了,可以不管。”
在 2027 年 12 月 11 日前投放市场的每件产品都须遵守,且此后市场监管仍可对这些产品采取措施。
不正确 “纯蓝牙设备不算联网。”
如果设备可经其他设备(如手机应用或网关)与互联网通信,就可能属于适用范围。
部分正确 “无线模块有 CE 标志,整机就合规了。”
合规模块有帮助,但投放市场的产品须作为整体评估——包括软件、接口和默认设置。
来源
- 授权条例 (EU) 2022/30——官方公报文本 (打开外部网站) ↗
- 无线电设备指令(RED)——含 (EU) 2026/339 的废止规定 (打开外部网站) ↗
- 指令 2014/53/EU(无线电设备指令)——官方公报文本 (打开外部网站) ↗
一般信息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只有在《欧盟官方公报》和奥地利《联邦法律公报》上公布的文本才是作准文本。